陈坤被判图片侵权,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将进行民事处罚,如赔礼道歉、民事赔偿等,不会进行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一张图片、二起官司、80元的赔偿,给我们上了一堂网络时代的法制课,告诉大家网络图片可不能乱用。
一、侵权纠纷另有隐情:陈坤在一社交平台个人账号上使用了本文上边的这张图片,结果让本图的摄影师起诉到北京互联网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坤未经他人授权使用他人具有版权的图片构成侵权,判决陈坤需在社交平台个人账号登载致歉声明,并赔偿80元经济损失费及2510元律师费、存证费。此案一出,引起网友们热议。有的人认为摄影师小题大做,想蹭明星的热度等等。其实大家只看到这一起官司的报道,并不清楚之前还有一起官司。
这张名为“月海如梦”的图片,作者是极限风光摄影师储卫民,拍摄于巴基斯坦。通过“中国法律裁判网”可以查到第一起官司的有关信息。该摄影师发现陈坤使用了这张图片后,曾通过平台联系方式向社交平台进行投诉,社交平台不理、陈坤也不理。可能是摄影师比较生气,先起诉了这家社交平台的运营商,要求他们披露陈坤在社交平台的注册信息。法院开告段庭时,运营商连开庭都没有参加,最后法院判决这个社交平台在限期内向摄影师披露陈坤的注册信息,才有了后边的这起官司。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摄影师知道陈坤的名,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文书送达地址,是起诉不了的。
有人说摄影师在蹭明星热度,为了几十块钱故意起诉社交平台和陈坤。作者认为这倒像是一起“置气”官司。摄像师为了这张图片跋山涉水的跑到境外,付出的代价并不是常人能想象的,其它人动动手指就可以窃取他人的劳动成果,连个名字都不署,让谁看到这种情况能不生气呢?更让摄像师生气的可能是社交平台及陈坤的态度,理都不理别人!不管怎么说,双方都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纠纷是无可厚非的,同时提醒大家网络图片不是随便能使用的。
二、如何使用网络图片不构成侵权? 这个问题细说起来比较复杂,大家只需要掌握一般性原则。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一般用于商业活动的图片要经版权所有人同意并支付费用,用于公益活动的可以不经过版本所有人同意,但必须标明作者及出处。对于我们网友来讲,日常使用配图的时候应当避开那些带水印的图片,可以到一些免费网站去找。如在百度写文章,就可以在“免费正版图库”中使用他们获得授权的图片,就可以避免侵权纠纷。特别是带有他人肖像的图片要慎用,更不要用于有负面影响的网络内容上。
三、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十二种情况的“合理使用”,在这些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如,“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本文作者为了介绍这起侵权案件,使用了摄像师的作品,他就不能告我侵权。著作权法上的“法定许可”,是指社会公众无须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在支付合理报酬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获得作品的使用许可。如编写九年义务教育教材使用。涉及到此类问题的朋友,可以查《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在此不再列举。
四、林志颖图片“背锅虚友慎”事件!林志颖为庆祝粉丝数突破2100万,发布这样一条信息,用了一差敬张图,麻烦来了。这图估计是网友P后发出来的,他也感觉好玩,就以自己的名义发出去了,四年后被别人起诉。
据媒体报道,这张图片的原作名称《中华男儿》,曾获第十八届全国摄影艺术展金奖。照片的作者著名摄影师朱庆福认为林志颖微博中的这张图片涉嫌侵权,起诉林志颖并索赔110万元。林志颖方面迅速回应表示道歉。根据判决结果,林志颖共需赔偿34.5万元,并在发致歉声明72小时。
结束语:陈坤,作为大众明星,不但要拿出大家喜欢的作品,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带头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对吧!在此感谢陈坤给大家带来的法制课,以后最好换种形式,别再以身试法了,不好玩的。
陈坤需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在他的社交媒体账号,首页置顶位置,连续2天登载致歉声明,并赔偿80元,还有2510元律师费、存证费。 事件起因:陈坤未经授权发布了《月海如梦》的图片,被摄影师告上了法庭。
(图片来源陈坤侵权案件配图)
陈坤入住绿洲,发了一幅图片,并且配文了,因这张图片引起了官司事件发生在2019年9月3日,陈坤当时刚刚入住绿洲,配图发文,第一天到绿洲,仰望山,看到了天和神圣。很多网友点赞和评论,说风景真美。也就是这张特别美的图片为他惹来了一场官司,这梁携张图片的摄影师将陈坤告上了法庭,未经他人授权,私自使用他人图片,这是侵权行为。因此,摄影师一纸诉状把陈坤告上了法庭,宣判结果,陈坤要在7日内,给人家摄影师道歉,在社交媒体账号首页置顶位置登载道歉声明,橡橘伏人家摄影师要的赔偿不多,讲理,才80元,但是律师费2510元、存证费需要陈伍老坤负担。摄影师还特意强调了这句话:维权不分大小,版权意识需要大家重视起来 。其实这件事也给大家提醒了,知识产权要大家重视起来,不要被人告。
网络配图能不能随便用?陈坤配图侵权事件,给我们大家提个醒,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必要让每个人都学习一下,在版权的配图是不能够随便使用的,这是常识大家都懂的。我们日常在配图的时候就会刻意的避开那些带水印的带版权的图片,否则的话就是给自己找麻烦。像陈坤配的这张图,未经摄影师的授权,就搬到了自己的个人账号上,我想摄影师之所以要维权,可能也是看到大家都说这张图片是陈坤拍摄的,然后陈坤也并未出来解释和说明。作为原创作者,图文都像是自己的孩子一样,深受自己的爱护,所以这样是维权的这种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网络上的配图能不能够随便用?带水印的肯定是不能用,也就是保护人家的版权。如果我们想用,一定要注明来源,比如图片来自于网络,或者注明这张图片,原创作者是谁,或者你是从哪里复制而来的?这样就是尊重了原创作者的版权。
有一些人的想法特别不好,之前我有文章被别人抄袭,这个抄袭者就这样答复的,网络上的资源是共享的。谁告诉你网络上的资源是共享的?没有授权给你,你就属于抄袭,我是可以告你侵权的,所以各位好自为之吧。
陈坤因在某社交媒体平台上晒出了一张照片,获得了许纳迅态多网友的赞,网友以为该照片是陈昆的摄影作品,夸赞其有天赋,但该照片经不是陈坤的摄影作品,他没有拿到原作昌型者的授权,就直接在网上放了出来,构成了侵权行为,陈坤被判图片侵权,需要在社会某体平台上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原作者2000元。所以大家明白网图真洞源的不能乱发。
2019年9月3日,陈坤未经授权发布《月海如梦》图片,被该图片察或摄影师以颤配侵权行为告上法庭。判决结果为陈坤需在判决茄没指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本人社交媒体账号,首页置顶位置连续48小时登载致歉声明,并赔偿80元经济损失、2510元律师费、存证费。维权不分大小,版权意识需要大家重视起来。
该案件一审判决书于1月15日发布,判决结果为陈坤需登载氏碰戚48小时致歉声明,并赔吵信偿80元经济损失、2510元律师费、歼陵存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