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业广告摄影公司
创作部(Creative Department) 创作部的主要工作是负责构思广告及执行广告创作。重心人物是行政创作总监(Executive Creative Director, ECD)。一般来说,这个职位每间广告公司只有一人。不过,近年却开始出现Co-Executive Creative Director,即由两人分工处理不同的客户或联合处理相同的客户(例如:Bates Advertising 由Iris Lo 及Ron Cheung 两位行政创作总监分别处理不同的客户;而BBDO 的K.C. 及Paul Chan 则共同处理公司的所有客户)。
行政创作总监的工作,主要是负责创作部的行政工作,订立创作路线,控制作品水准等等。
行政创作总监之下,会视乎人手而分为若干组,每组由一位或两位创作总监(Creative Director, CD)或副创作总监(Associate Creative Director, ACD)负责带领,其中一位是文案出身的,另一位则是美术出身的。但亦有不少创作总监是身兼两职的。
创作总监的工作除了构思广告外,也负责指导及培训下属的工作。
创作总监下会有不同的小组,每小组由一位文案(Copywriter, CW)及一位美术指导(Art Director, AD)组成。基本上,两人是会共同构思广告的,但文字修饰方面由文案主理,美术润饰方面则由美术指导主理。由于美术指导的执行工作一般都较繁复,所以大都有一位助理美术指导(Assistant Art Director, AAD)协助执行方面的工作。
有经验的文案及美术指导将会晋升为高级文案(Copywriter, SCW)及高级美术指导(Art Director, SAD)。不过,工作性质与以前只是大同小异。
创作部还包括了电视制作 (TV Production),平面制作 (Print Production),画房(Studio)及平面统筹(Traffic)四个小部门。
电视制作部设有监制(Producer),主要负责电视广告的统筹,实际广告拍摄的工作则由广告制作公司(Production House)负责,香港的广告公司均不会自行拍摄电视广告的。
平面制作部设有平面制作经理(Print Production Manager),主要负责跟进平面广告的印制工作。
画房设有绘图员(Visualizer)、电脑绘图员(Computer Visualizer)、正稿员(Artist)等职位,负责不同的平面广告制作。
平面制作统筹(Traffic Coordinator)则是负责统筹平面制作事宜的。
客户服务部(Account Servicing Department) 客户部的主要工作是与客户联络及制定创作指引。
重心人物是客户主管(Director of Client Service, DCS),以下是按不同客户划分为不同的客户总监(Account Director, AD),副客户总监(Associate Account Director, AAD),客户经理(Account Manager)及客户助理(Account Executive. AE)。
媒介部的主要工作是为客户建议合适的广告媒体(例如:电视、报章、杂志、海报、直销等等),并为客户与媒体争取最合理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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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旭公司现在还在经营,与陈晓旭没什关系了。公司的办公地点位于大望路附近,离原先的办公地点不太远。 现在营业额不足百万,还不及以前的十分之一。
北京世邦广告有限公司于1996年07月28日在房山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陈晓旭,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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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靠谱。北京驰阳广告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9月14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院1号楼10层1单元1101室5330号,法定代表人为郑秋鸿。经营范围包括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策划;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礼仪服务;摄影摄像服务;销售日用品、文具用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演出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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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m 我去过 就是有点欺骗性质的小广告公司 让你用很多钱上央视不知名节目 提成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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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客(北京)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还可以。公司于2008-08-26在朝阳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方富忠,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广告信息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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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莱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靠谱。
北京莱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07-10,法定代表人为孟严,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6344386402B。
企业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经营范围包含: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服务;图文制作;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信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摄影服务;工艺美术品鉴定;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从事拍卖业务。
北京莱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